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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援疆工作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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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3日

关于做好新一轮援疆教师选派报名工作的通知

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将继续选派优秀教师到新疆支教,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新疆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现将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国家“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和做好我市第十批援疆工作,建立新疆与我市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常态化机制,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新疆全面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为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二、选派任务

1.按照“合理、可持续、可实现”的原则,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包含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赴新疆阿图什支教。在疆时间一般为1年半左右,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疆工作。

2.支教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受援地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

3.支教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三、选派人选要求

1.各校要挑选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教师(校长、副校长、中层骨干以及骨干教师等)。选派新任教师支教要提前报教育局审核;鼓励退休教师积极参与,若选派退休教师,须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本人有支教意愿。

2.选派支教教师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敢于奉献,身体健康。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不得从分流或下岗对象中选派支教教师。

四、政策待遇

1.援疆教师待遇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疆工作期间,支教教师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工资关系,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享受原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

2.支教教师在疆工作经历视同到农村基层任教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3.各派出单位在推荐各级教师荣誉表彰、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评选支教教师;在干部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表现优秀的支教教师。

4.加强支教教师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在江苏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选派地和受援地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

1.各校要进行广泛动员,充分调动教师参加支教工作的热情,把援疆作为教师培养锻炼、提升能力的重要渠道,重视支教教师后续发展,形成广大教师愿意支教、争取支教的良性机制。

2.援疆教师支教期间,由派出单位和受援地共同管理,接受省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组织领导。省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负责支教教师在疆期间的日常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落实支教教师的工作、生活保障和各项待遇,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顺利完成支教任务。

3.新一期支教教师于2018年秋季开学前全部到位。总体时间安排为:5月份各校开展动员报名、推荐,6月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6月15日前完成人选考察、确定初步名单和体检工作,并将初步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7月初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与新疆等受援地对接;7月中旬组织进疆培训;7月底前做好各项行前工作。

请各校于6月5日下班将前将支教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发至409368109@qq.com邮箱。联系人:张文华,联系电话:57514822。

昆山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0日

 

 

2019年3月26日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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