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教育局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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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教科心理〔2015〕 6 号
关于举办中学心理课评比活动通知
各中学(包括职中):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切实发挥心理辅导室心理健康教育职能,面向全体学生,以发展性和预防性为主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挖掘他们的心理潜能,昆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与研究中心决定举办昆山市中学心理健康课评比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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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辅导专题:学习心理
学习心理辅导是根据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心理活动规律,着眼于学生学习中发展性的目标,关注大多数学生的学习问题与需要,对良好的学习技能、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和学习动机进行训练和辅导,从而指导学生有效地自我管理、调控学习行为、提高学习能力,优化心理品质,促使学生会学和爱学。
二、参与对象:初中和高中(中专)组各校心理老师(须持有苏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证书的教师)
三、参与方式:
1.
形式:每校选派一名心理老师参赛,以片为单位组织心理健康课评比(片长负责组织)。每片按10%、20%、30%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一等奖获得者将参加昆山市心理健康课展示活动。
2.
时间:11月16日——12月20日(具体时间由片长定)。
请学校组织本校相关人员积极参加。
联系电话:陈湘萍55123214;15850377621或杨惠玉13584984188
昆山市教育局教科室
昆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与研究中心
昆山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
2015年11月5日
2019年3月26日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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