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葛江中学“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爱生模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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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6日

中国教育工会昆山市葛江中学委员会

葛教工〔2018〕02号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葛江中学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树立教师敬业爱生的良好形象,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全面进步,经研究决定在2018年教师节期间开展2017—2018学年学校“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爱生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分配

评选对象为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

评选名额:优秀教师10名,师德标兵6名,爱生模范3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班主任工作等方面成绩优异;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支教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推广价值;

5.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二)师德标兵、爱生模范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师德高尚,堪称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学生景仰、家长满意;

3.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关爱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进步,积极参加“一帮一”爱生行动,特别是对学困生和贫困生不歧视、有耐心、献爱心,事迹突出;

4.严谨笃学、勇于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投身教育改革,教育教学成绩名列前茅;

上述评选,如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家长索要礼品、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将一票否决。

三、评选方法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标准,遵照如下程序:

(一)采取自荐和学校推荐的方式进行评选;

(二)校工会、校行政对自荐或推荐的材料进行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一)推荐材料于9月4日下班前交工会主席田华。

(二)表彰活动拟于2018年教师节举行。

附件: 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爱生模范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昆山市葛江中学委员会

2018-08-26

 

 

2019年3月26日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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