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葛江中学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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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行风建设,切实做好2012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根据《昆山市2012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12〕78号)和《2011年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政风行风实施方案》(昆教〔2012〕1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工作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收费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网上纠风为平台,着力解决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1.继续强化作风建设,师德师风进一步提升;

2.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学校发展进一步加快;

3.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责任追究进一步到位;

4.依法规范教育收费,校风学风进一步好转。

三、时间安排

根据昆山市纠风办安排,开展评议活动的时间从7月开始到12月结束,评议工作历时半年,按照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评议——综合评定——总结反馈的流程开展。据此,我校的行风建设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 7月中旬)

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悟上级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自查自评阶段(7-10月)

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教育)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收集对我校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我校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3.落实整改阶段(10-12月)

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设,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通过落实整改,促使广大干部和教师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信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校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情况检查。

四 、方法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 1 )成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慧明

副组长:周文礼 龚建青 田华

组 员:杨丽娟 朱敏强 庄征 刘晖 周正其 朱凤仙

( 2 )完善学校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行风建设管理网络体系。全体教职工必须对学校负责,局部必须对整体负责。把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科室考核内容,与教职工的师德考评和年度考核、评优挂起钩来。

( 3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宣传工作,强化公众意识。

(1)加强对教职工行风建设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橱窗、会议、横幅标语、情况简报等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宣传学校行风建设的目的意义,要让全体教职工明确学校行风建设的目标任务,认识到教育事业事关千家、情系万户,搞好行风建设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的需要,也是保证学校和谐发展和维护教师自身利益的需要。因此,学校要把行风建设作为学校作风建设和师德建设的基本内涵来抓,使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充分利用电子邮箱、招生热线电话、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和学生会等渠道宣传招生政策和教育收费政策以及扶贫帮困、专业奖励等规定,使学生家长和社会居民了解教育收费政策,消除不必要的误解,争取支持、理解。

(3)加强招生和收费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等,向社会公示招生和教育收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信任与满意度,塑造更好的教育行风形象。

3.加强各项管理,强化规范意识。

( 1 )加强公示管理。要在学校内醒目处设立专用宣传橱窗,长期张贴经市教育、物价部门审核后以及收费政策文件、收费通知、收费卡、招生就业、校务政务公开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做好学生代办费收支结算,学期末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 2 )加强招生管理。积极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教育招生、教育收费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出现强制、索要、摊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和“搭车”收费或“打擦边球”等收费的现象;严禁违规为学生统一订购或推荐使用教辅材料;严禁举行违反市教育局课程计划规定的各种名目考试;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健全招生、转学制度,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坚决抵制招生腐败行为。

4.加强检查力度,强化自律意识。

在校长室、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和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行政主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执行学校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强化自律意识。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以及招生违规和乱收费行为,经查属实的,将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规定和学校有关制度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乱收费和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从严惩处。

2012.07

 

 

2019年3月26日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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